一、项目名称:青岛华科技工学校微机室采购项目
二、采 购 人: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三、安装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
四、项目负责人:刘老师
电话:15966907072
五、资金来源:学校自有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八、本项目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
九、微机室规模及功能要求:
微机室占地面积约8*18=144平方,需满足50名学生加1位教师。主要用于信息技术课以及计算机、软件应用、数字媒体等专业实操课。此外,还可以作为其他学科辅助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的专用教室,如:电子图书阅览室、基于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等。
1、课堂演示:授课教师可以通过教师机和电子教室软件进行教学演示。
2、教师备课:学校老师可以使用软件和资源库进行备课。
3、教师培训:授课教师可以在利用计算机教师进行培训。
4、上网应用:授课教师可以利用教学计算机从互联网或局域网上进行检索教学资源、交流教学经验等应用。
5、课件演示:授课教师可以通过设备演示各种常见格式的课件,必须支持txt、pdf、swf、doc、ppt、wps、htm、exe等格式文件。
6、媒体播放:授课教师可以通过计算机播放国内各种常见图像及音视频素材资源,进行多媒体课堂教学,必须支持avi、mpg、wav、mp3、mid、bmp、gif、jpg等格式文件。
7、软件应用:可满足计算机专业、软件应用专业、数字媒体专业等专业课程训练,可通过计算机对声音、图像、文字、数据、动画等进行处理和管理。
8、该微机房预计24年3月搬迁,桌椅等尽可能轻便、布线等可简约。
本章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最新的有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产品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产品主要性能技术特点的介绍。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中标供应商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负责至验收合格。设备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如发现货物与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十一、投标
1、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9日;
2、投标方式:材料打包以“微机室+投标公司名称”发送至439772359@qq.com邮箱;
3、投标文件须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照片;
(2)效果图;
(3)报价清单(含桌、椅、学生机、教师机、交换机、路由器、软件、安装布线施工、设备参数及功能等);
(4)工期。
(5)售后服务